歐盟公告對自中國進口之電動自行車(electric bicycles)反傾銷措施啟動落日複查。
查歐盟前分別自108年1月19日、112年3月21日起對自中國進口之電動自行車課徵最終反傾銷稅(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2019/73、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2023/609),嗣因歐盟國內產業於上(112)年10月16日提出申請,主張該措施屆期後可能造成持續傾銷及國內產業再度受損,歐盟執委會爰於本年1月17日公告展開落日複查,預定於12個月內,最遲不超過15個月完成調查。
受調產品之歐盟稅則號列為CN codes 8711 60 10及ex 8711 60 90 (TARIC code 8711 60 90 10),再度傾銷之調查期間自112年1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止,再度受損可能性之調查期間則自109年1月1日至本案審理完畢為止。(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