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眾議院於11月19日以220票贊成、213票反對,通過「重建美好未來(Build Back Better)」法案,內容包含應對氣候變化以及學前教育補助等,總預算高達1.75兆美元(約新台幣48.7兆),堪稱美國史上最大規模的對抗氣候變遷計畫。
美眾院此舉,顯見成熟國家對於氣候變遷、能源轉型等議題的重視,而同時在11月舉行的全球氣候峰會(COP26),全球近190國也提出檢討實際行動方案,以期及時控制全球暖化速度的關鍵會議。
放眼全球各國,能源轉型也不再像過往的紙上談兵,具體作法與目標時程也漸趨明朗,如歐盟於2021年7月提出「Fit for 55」計畫,從碳交易、交通運輸、再生能源使用等,以達成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較1990年減少55%的目標,其中,再生能源比例期望於2030年時提高至4成。而美國方面,則提出2035年太陽能與風電能源占比提高至75%、2050年達90%的目標。此外,新興國家方面,繼中國與俄羅斯宣示2060年碳中和目標後,印度也在氣候峰會首日,宣布2070年淨零碳排方向,並且希望在2030年半數電力來自再生能源的目標。
現今的太陽能、風力發電成本也已可與石化燃料匹敵,不再像過往一樣的昂貴,而多國亦積極投入氫能發展,伴隨經濟活動逐步正常化、能源價格上揚,從政府至企業端,皆可望重新聚焦能源轉型、加速行動。
富蘭克林潔淨能源ETF(00899) (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追蹤標普全球潔淨能源精選指數(S&P Global Clean Energy Select Index),聚焦於產業相關度最高、流通市值最大的30家成熟市場掛牌企業,成分股更是經過碳足跡標準過濾、企業活動篩選,排除碳排放量過高及爭議性企業。預計於明年01/03~01/05開始募集,將成為台灣市場首檔專注於潔淨能源主題的ETF,提供投資人參與淨零碳排商機的新管道。
表一: 富蘭克林潔淨能源ETF(00899)(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
●富蘭克林潔淨能源ETF(00899)
(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活動網頁
https://www.ftft.com.tw/Areas/00899ETF/index.html
以上提及之個股僅為舉例用,非為個股之推介,亦非本基金當然持股。本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生效,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本基金自上市日起以追蹤標的指數之績效表現為投資目標,基金之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之標的指數之走勢而定,當標的指數波動劇烈時,基金之淨資產價值將有較大的波動風險。本基金雖以追蹤標的指數為操作目標,然下列因素仍可能使本基金報酬偏離標的指數報酬,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本基金可能因應申贖或維持所需曝險比例等因素,需每日進行基金曝險調整,故基金淨值將受到每日交易之有價證券或期貨成交價格、交易費用、基金其他必要之費用(如:經理費、保管費、上櫃費等)、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或基金整體曝險比例等因素之影響,而使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本基金投資組合與標的指數相關性,將受到基金持有之有價證券或期貨與標的指數之相關性等因素影響。此外,基金投資組合中持有的期貨部位,因期貨的「價格發現」功能使其對市場信息、多空走勢之價格反應可能不同於債券,因此當市場出現特定信息時,基金淨值將同時承受期貨及債券對市場信息反應不一所產生的價格波動影響,可能使本基金報酬將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本基金以新臺幣計價,而本基金所投資的有價證券或期貨標的可能為新臺幣以外之計價貨幣,因此本基金承受相關匯率波動風險可能使本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本基金自成立日起至上市日前(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本基金受益權單位之申購及買回。●標普全球潔淨能源精選指數(S&P Global Clean Energy Select Index)是S&P Dow Jones Indices LLC(「SPDJI」)的產品,且已授權予富蘭克林華美投信使用。Standard&Poors 與S&P均為Standard&Poors Financial Services LLC(「S&P」)的註冊商標;Dow Jones 是Dow Jones Trademark Holdings LLC(「Dow Jones」)的註冊商標;這些商標已授權予SPDJI使用,並已再授權富蘭克林華美投信使用於特定用途。SPDJI、Dow Jones Trademark Holdings LLC、S&P 及其各自的附屬公司(統稱「S&P Dow Jones Indices」)均不保薦、擔保、銷售或推廣富蘭克林華美投信的富蘭克林華美全球潔淨能源ETF證投資信託基金,而且他們中的任何一方概不對投資有關產品的合理性作出任何聲明,也不就指數的任何錯誤、遺漏或中斷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完整版警語請詳閱公開說明書)●本基金不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故投資本基金可能發生部分或全部本金之損失,最大可能損失則為全部投資金額。金融消費爭議處理及申訴管道:就本公司所提供之金融商品或服務所生紛爭投資人應先向本公司提出申訴,若三十日內未獲回覆或投資人不滿意處理結果得於六十日內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請評議。●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或簡式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經理公司及基金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經理公司網站中查詢。【富蘭克林華美投信獨立經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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