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促降海外資金專法稅率,財長:不再讓步減稅

2019/05/15 16:17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14 日審查「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讓符合條件的海外資金稅率從 20% 可降為最低的 4%,但立委們希望能更低。

但如國民黨立委許毓仁等則主張應更進一步優惠至 2%,當然條件中也包含不可用於金融投資,以及炒房等。而民進黨立委余宛如及劉世芳等此前也呼籲稅率規畫勢必要降到 5% 以下,才能優於香港及新加坡等地,且管制期限以 3 年才比較好,5 年太長,屆滿後得分 2 年提取,台商才會願意將錢放回台灣。

不過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行政院已提供合理適度的租稅優惠,鼓勵台商回台投資,這已經是很低的稅率,因此希望立法院能支持行政院版本草案,不會再讓步減稅。目前草案是海外資金第 1 年匯回適用 8% 稅率、第 2 年適用 10%,銀行於資金匯入專戶時將直接扣取稅款。不過若規定時限內完成實質投資等動作,就可向國稅局申請退稅一半,也就是實質稅率首年降為 4%,次年降為 5%。

此次因應貿易戰,台商匯回資金規模,估計最高可達 8,900 億新台幣,並挹注數百億稅金到國庫。雖然目前立院的辯論似乎還是於稅率多少,不過如何管理可能更值得關注,如目前資金使用限制,自行運用上限 5%,但不得投資於房地產,且金融投資上限仍為 25%,但證期局方面會限制單一股票投資上限。

儘管如此,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仍對此表示懷疑,草案雖規定要用專戶控管,但 5 年就解禁,還是可能會重蹈馬政府時代的情形,當時因大幅降低遺贈稅使海外資金大量回流,促使房地產價格攀升。且雖然專法限制不能購買不動產,但排除生產或營業用的建築物,仍然會有炒房的疑慮。

而蘇建榮回應,就算資金在專戶控管解禁,但之後要動用也要分 3 年分批提出才行,避免資金同時釋放,且業者若違規,在沒有完成實質投資前就將不動產轉手,將視為違反承諾,資金稅率仍將以 20% 課徵。還有依現行的房地合一稅新制,若不動產短期內持有就出售,也將面臨高稅負。

另外也有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質疑,支持吸引資金回台很好,但重點是要如何證明這是乾淨的錢,尤其現在兩岸關係這麼糟,中國會提供證明嗎?外界可能會認為這是一個讓黑錢變乾淨的法案,令台灣變成洗錢中心,更直指行政院此舉是為選舉護盤。財政部則回應,匯回資金一定要符合洗錢防制的規定,目前已對亞太洗錢防制組織做充分說明,且反應是正面的。(本文由科技新報授權轉載,首圖來源: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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