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7794)宏碁智新-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4年股東常會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06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05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88號1樓會議室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民國113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3)民國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4)增訂本公司「內部規章」案報告I. 永續發展實務守則。II. 誠信經營守則。III.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IV. 道德行為準則。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1)民國113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承認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1)民國113年度盈餘分配討論案(2)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討論案(3)修訂本公司「內部規章」討論案I.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II.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III.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IV. 從事營業性之外匯風險管理及結構性存款相關金融商品之管理規範。V. 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4)申請股票上櫃討論案(5)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為上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暨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討論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07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0513.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本次股東常會持有股票未滿1000股之股東,其開會30日前之召集通知,概以公告方式為之;另依公司法第183條第3項規定,本次股東常會之會後20日內分發之議事錄,概以公告方式為之。(2)依公司法規定,本公司自民國114年3月18日上午9時起至民國114年3月28日下午5時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提案申請,受理處所為本公司(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9號7樓之5,電話:02-27195000),其他相關事宜將依法令規定辦理並另行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