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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2)至上-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6/20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股數:70,000,000股
發行總金額:700,000,000元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每股溢價發行,價格將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規定辦理,即向金管會申報案件及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皆不低於其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七成,發行價格暫訂為每股新台幣32元至40元,實際發行價格擬授權董事長依上開價格區間、相關法令及視市場狀況,於定價日與主辦承銷商議定之。定價後,將另行公告。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0%,計7,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承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10%,計7,000,000股採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80%,計56,00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或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訂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資金計畫用途及其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股款繳納期間訂定、本案件展延及撤銷等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須予以修正調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增資案待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實際繳款期間、增資基準日及認股發放日及辦理與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3)擬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