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創與統寶、奇美電合併基準日為3/18

2010/02/23 16:33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481)群創-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與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奇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暨訂定合併基準日公告

1.事實發生日:99/02/23
2.公司名稱: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與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奇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2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05153號函核准在案。
(2)依合併契約第三條之約定,本公司以統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每3.82912866股換發本公司普通股1股,奇美電子普通股每2.05股換發本公司普通股1股之比例發放新股,不滿一股之畸零股,由本公司依發行面額,按比例折算現金發放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發行面額承購該畸零股。
(3)依前述換股比例計算,本次因合併而增加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為 3,475,452,046 股,增加股本為新台幣 34,754,520,560 元整。
(4)本次合併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發行股份相同。
(5)本案有關合併發行新股相關未盡事宜,除合併契約另有規定外,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6)本次新股權利證書上市日期為 99 年3月 18 日。
(7)訂定合併基準日為 99 年3月18日。
個股K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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