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祭七大措施,加強銀行TRF銷售風險控管

2015/12/30 08:44

MoneyDJ新聞 2015-12-30 08:44:28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金管會昨(29)日宣布,為進一步強化銀行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之風險控管、商品交易條件與商品銷售管理,針對銀行辦理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外匯)等複雜性高風險商品業務,提出七大強化監理措施;此外,還將視各銀行對該商品業務承作情形,個案督促銀行自行訂定承作業務量占淨值比例之上限及相關控管機制。

金管會指出,自去(103)年6月起,即陸續針對銀行辦理TRF等複雜性高風險商品業務強化監理措施,包括強化新種商品審查程序、強化額度核給原則、銷售控管及產品設計規範與建立聯徵中心查詢機制等。而為進一步強化銀行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之風險控管、商品交易條件與商品銷售管理,亦已於今(104)年10月22日及11月3日邀集13家銀行業者、銀行公會等共同研議擬具強化管理機制之具體措施。

金管會表示,經參酌各國保證金機制規範及業者辦理情形等,並衡酌銀行業務發展與客戶需求,訂定強化管理機制具體措施,包括調高專業法人客戶資格條件,由總資產5,000萬元提高為一億元;限制銀行不得與自然人之客戶辦理複雜性高風險商品等七大規範內容(詳如下表)。

此外,金管會將視各銀行對該商品業務承作情形,個案督促銀行自行訂定承作業務量占淨值比例之上限及相關控管機制,並應報董(理)事會通過後報會,金管會將考量該等銀行風險承擔能力、外幣資金調度情形、辦理該類商品專業能力、法令遵循情形及客訴糾紛處理等予以核備。




資料來源:金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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