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人民銀行副行長杜金富於4月11日撰文指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要從基礎性工作做起,從關鍵環節入手,分步推進,第一階段可率先建立金融業統一徵信平台。在人民銀行企業和個人信用資訊基礎資料庫基礎上,逐步納入保險、證券等機構的相關信用資訊,依法向客戶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金融業徵信服務。
據中國大陸央行資料顯示,截至2011年底,個人徵信系統收錄自然人數約8億人,企業徵信系統收錄企業及其他組織共計1,800萬戶,全國共為1.4億農戶建立了信用檔案。
據悉,中國大陸央行此前草擬的《徵信業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目前仍在徵求意見的階段,所制訂的《金融業統一徵信平台建設規劃》也已經上報國務院辦公廳。徵信系統在全國部分地區採集了涉及16個部門的17類非銀行資訊,包括企業養老保險繳存、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企業欠稅等有關資訊。
“2012年將儘快推出《徵信業管理條例》及《個人徵信資訊保護暫行規定》等相關配套管理制度,研究制訂《政務信用資訊管理條例》。”杜金富表示。
目前,在徵信系統和信用體系建設由政府主導還是市場主導的問題上還一直存在爭議。杜金富則指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可採取“政府推動,市場運作”的原則,具體而言,政府負責制定發展規劃,健全信用法律法規、標準規範,推進信用資訊公開與互聯互通,發揮政府組織、引導、推動和示範作用。堅持以市場為導向,創新信用產品與服務,培育和發展徵信市場,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
“提供信用資訊服務的部門,既可以是政府部門,主要提供政務信用資訊服務,注重公平;也可以是事業單位和市場機構,主要提供商業信用資訊和已公開的政務信用資訊服務,形成徵信市場,注重效率。兩者之間互為補充,並形成完整的信用資訊服務體系。建立健全守信鼓勵和失信懲戒制度,主要由實施社會管理的政府部門負責,目的是強化正向激勵機制,體現全社會誠信價值取向。
此外,也尊重市場自主形成的守信鼓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共同構成誠信社會的制度安排。”杜金富指出。據1位權威人士表示,國家級信用體系建設規劃已交由國家發改委牽頭修訂,規劃名稱也由“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十二五規劃”改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2013-2020)”。2011年規劃草案出來後曾在業內徵求意見,2012年改為由中國大陸發改委和人民銀行共同牽頭,涉及十幾個相關部門。按照時間表,規劃於年內將會推出。(資料來源:經濟部國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