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DJ新聞 2015-01-19 08:07:39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立法院於上週五(16日)三讀通過第三方支付專法《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開放代收代付、儲值、匯款等金融業務,每戶儲值匯款金額上限為5萬元,並將規範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必須提撥設立清償基金。至於電子支付機構最低實收資本額為5億元,若僅經營代收代付業務的最低實收資本額則為1億元;金管會得視經濟發展情形及實際需要調整最低實收資本額。
根據最新通過的「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從事儲值業務的非金融機構業者,資本額均需達5億元的門檻。據了解,目前僅歐買尬(3687)旗下歐付寶的資本額符合其規範,另外包括商店街(4965)、網家(8044)、橘子(6180)旗下樂點卡、智冠(5478)旗下智付寶等均準備進行增資,以達資本額5億元門檻。
另據悉,第三方支付專法母法三讀通過後,相關子法亦同步起草擬定,預期將配合相關配套辦法與法令,讓第三方支付業者能儘快推行。但亦有業者認為,第三方支付母法雖架構完善且具彈性,惟草擬中的子法則限制過多,不符合網路使用特性,應該需要再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