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國內第19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4/28完成募集與發行,債券並於發行當日交付

2021/04/22 11:09

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2609)陽明-公告募集及交付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十九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依據:
一、本公司110年3月25日董事會會議決議。
二、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0年4月21日證櫃債字第11000035861號函申報生效。
三、公司法第二五二條第一項之規定。
四、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司名稱: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二、債券名稱: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十九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以下簡稱「本公司債」)
三、公司債總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台幣伍拾玖億元整,依發行年期及擔保機構不同分為A~I券,其中A~G券為五年期,H~I券為七年期;A、B、I券發行金額均為新台幣壹拾億元整,C、D、E、F、G券發行金額均為新台幣伍億元整、H券發行金額為新台幣肆億元整。
四、票面金額﹕本公司債各券票面金額均為新台幣壹仟萬元整。
五、票面利率:本公司債五年期各券票面利率均為固定年利率0.45%、七年期各券票面利率均為固定年利率0.49%。
六、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本公司債五年期各券自發行日起屆滿第四年及第五年各還本二分之一、七年期各券自發行日起屆滿第六年及第七年各還本二分之一。
七、償還債款之籌集計劃及保管辦法:本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以營業收入、銀行借款、資本市場、貨幣市場工具支應支應。為確保償債款項來源無虞,本公司債存續期間所擬支應款項來源,除備供提撥標的之公司債支付本息外,所為運用標的將注意評估其風險及必要性。本公司將依規定持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相關資訊之公開
八、本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劃:償還債務及調整金融負債結構。
九、前已募得公司債者其未償還數額:5,000,000仟元。(截至公告日)
十、公司債發行價格:本公司債各券均於發行日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十一、公司股份總額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截至110年3月18日止,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臺幣45,000,000,000元,分為4,50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31,676,621,970元,分為3,167,662,197股(含私募 697,394,379股)。
十二、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後之餘額:截至109年12月31日止,共計新台幣36,334,852仟元。
十三、受託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代收款項之銀行名稱及地址:無。
十五、承銷機構名稱及約定事項:委託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並委任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辦承銷商。
十六、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銀行擔保。
十七、保證機構:
本公司債各券之保證機構如下:
A券: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B券: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C券: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D券: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E券: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F券及H券: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G券: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I券: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十八、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債委託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還本付息事宜,並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債券所有人名冊資料,辦理本息款項劃撥作業,由還本付息代理機構製作扣繳憑單,並寄發債券所有人。
十九、本公司並無公司債或其他債務之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情事。
二十、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二十一、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二十二、募集期間及交付日期:自民國110年4月28日開始募集,110年4月28日完成募集與發行,債券並於發行當日交付。
二十三、債券形式:本公司債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錄。
二十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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