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6525)捷敏-KY-代子公司捷敏電子(合肥)有限公司公告受合肥市生態環境局裁罰之說明1.事實發生日:113/01/032.違規情形:違反《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第八條之規定。3.罰鍰金額:人民幣420,000元整。4.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公司被處罰人民幣370,000元整、有關人員被處罰人民幣50,000元整。5.預計改善措施:已檢視相關情況並強化管控機制。6.對公司營運之影響: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