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從事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Robo-Advisor),在一定條件下可由電腦系統自動為客戶執行再平衡交易
為落實普惠金融,提供小額投資人更完整之自動化理財服務,金管會經參酌投信投顧公會建議,於保障投資人權益之前提,並在兼顧符合法制架構及實務需求下,放寬投顧事業從事自動化投顧服務(Robo-Advisor)有關自動再平衡交易之規範,業者事先與客戶於契約中約定在達到執行門檻且符合再平衡交易之約定條件情況時,可由電腦系統自動為客戶執行再平衡交易,該再平衡交易之約定條件除現行維持原約定之投資標的及投資比例為條件外,新增如業者與客戶約定之投資標的為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或境外基金,亦可在不超過與客戶事先約定之可投資基金名單(上限為30檔標的)及一定變動程度(各投資標的之投資比例變動絕對值合計數未超過60%)範圍內自動執行,由業者與客戶就兩種再平衡條件擇一進行約定。
此外,在客戶權益之保障上,除現行規定業者應於電腦系統自動為客戶執行再平衡交易後,即時將交易執行結果通知客戶外,此次一併規範業者若擬依本次放寬規範為客戶執行自動再平衡交易,應於內部控制制度中訂定交易頻率之監控管理措施,包括定期檢討評估交易頻率之適當性等,以避免自動再平衡交易過於頻繁影響客戶權益。
金管會表示,本次放寬業者得就其與客戶事先約定好一定範圍內執行再平衡,預計將提升自動化投顧服務之效益,對於客戶而言,可帶來更為便利之服務體驗,對業者而言,亦可提升交易之時效性,俾提供更完整的服務以吸引客戶,進而帶動整體業務規模增長。(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