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實新聞 2013-12-16 09:20:55 記者 陳祈儒 報導
據外電報導,北美地區纜線數據機的主要供應商SMC Networks Inc.表示,已於美國法院控訴台灣纜線數據機製造商仲琦科技(2419)及其美國子公司Hitron Technologies Americas侵害SMC營業秘密和不當干擾業務案件;SMC表示,法官已核准進行具陪審團之審判程序,目前法院已駁回仲琦請求撤銷訴訟之簡易判決聲請,審判程序預訂於美國時間2014年的2月4日在加州Santa Ana聯邦地區法院開始進行。
仲琦方面則在今(16)上午表示,針對智邦美國子公司SMC在美國法院的控告動作,將在近日內擬作法出回應;據悉,仲琦打算在今日內於法律層面上,作出正式回應。
該案是發生於2012年7月間SMC對仲琦科技、Hitron Americas及兩位SMC前主管,總經理Todd Babic和技術長Greg Fisher等四名被告因侵害SMC公司之營業秘密、不當干擾SMC公司與客戶及員工間關係、以及違反了忠誠義務等事由提起訴訟。而法院當時基於各種理由,已將被告等初次請求撤銷訴訟之聲請予以駁回。
據外電報導指出,在後續證據發現程序中,仲琦科技就依法應提供之相關文件曾拒絕交付,該期間超過了7個月,但已於2013年1月及3月間經美國地區法院法官命令其提出所有相關文件及資料,包括Hitron Americas在與SMC產品競爭的產品中所使用的軟體原始碼。
SMC則指出,其專家檢視了仲琦科技的軟體原始碼後,提出了本案的鑑定報告、該報告也在近期法院裁定中被採用。依據法院最近的裁定,SMC公司的專家報告斷定所有由仲琦公司產出之CGN2產品的軟體版本,均使用了前述SMC受侵害的營業秘密的情事;SMC表示,其軟體被直接複製使用。
在感恩節前夕,美國地區法院法官Josephine L. Staton對雙方當事人提出之簡易判決聲請做出多項裁定。於第一裁定中,法官准許SMC公司的聲請,並依法認定了SMC公司前總經理Todd Babic對SMC公司負有忠誠義務。且此裁定讓SMC公司主張Babic在仍擔任SMC公司總經理期間與SMC公司為競爭、不當誘使SMC公司客戶向仲琦公司採購替代產品、以及為仲琦公司招聘SMC公司員工等所為之起訴主張,得以進入加州法院陪審團為審判。
而被告的仲琦科技及Hitron Technologies Americas也同樣被認定對於Babic違背其忠誠義務上,進行了慫恿及協助。據了解,仲琦將有正式的回應來辯駁相關的指控。
此外,於本件裁定中,Staton法官認同SMC的起訴主張,應進行審判程序,即仲琦科技侵害SMC的營業秘密、慫恿並協助Babic和Fisher違反其對SMC之忠誠義務、不當干擾SMC與其客戶及員工間關係、以及違反加州不正當競爭法(UCL)等。法官也裁定Babic和Fisher必須在法院面對SMC公司主張其違反忠誠義務及不當干擾業務的審判。
SMC表示,基於被告等的違法行為,將於本案請求被告賠償,包含SMC銷售額損失、仲琦(母子)公司因此所獲的利益、懲罰性賠償、禁止被告繼續從事相關之不當行為、以及本案的律師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