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利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開放式「宏利全球科技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宏利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投資國內外之開放式股票型「宏利全球科技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等值新臺幣200億元整,新臺幣級別100億元、外幣級別等值新臺幣100億元,由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新臺幣、美元、人民幣、澳幣及南非幣計價發行,自110年11月22日申報生效。該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新臺幣3億元。
原則上,該基金自成立日起屆滿6個月後,投資於外國之有價證券總額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含),且投資於國內外上市或上櫃股票(含承銷股票及特別股)及存託憑證之總金額,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之70%(含);投資於全球科技相關產業之股票及存託憑證之總金額,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含)。
「宏利全球科技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等值新臺幣200億元額度涉及資金之匯出入,宏利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募集前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始得募集該基金。(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