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8147)正淩-公告本公司111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首次申請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4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40752號及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之規定辦理。
二、本公司111年度第一次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首次於113年06月13日受理員工繳納股款執行認股,計普通股26,500股。本公司收到申請通知後之五個營業日內交付新股,且新股於113年06月19日直接帳簿劃撥入指定之集保帳戶,並自同日起依規定掛牌上櫃市埸買賣。
三、新股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四、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電話:(02)2702-3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