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金:延長公開收購日盛金普通股之期間至3/23止
2021/01/29 16:06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881)富邦金-公告本公司延長公開收購日盛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之期間
1.事實發生日: 110/01/29
2.被收購有價證券之公開發行公司名稱: 日盛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被收購之有價證券種類: 普通股
4.被收購之有價證券數量:本次預定收購之最高數量為3,772,452,281股,即為被收購公司民國(下同)109年10月14日最後異動且顯示於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之被收購公司全部已發行普通股3,772,452,281股(下稱「全部股份總數」)之100%;惟若最終有效應賣之數量未達預定收購數量,但已達1,886,603,386股(約相當於被收購公司全部股份總數之50.01%)(下稱「最低收購數量」)時,本公開收購之數量條件仍告成就。
在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均成就(係有效應賣股份數量已達最低收購數量及取得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不禁止公開收購人與被收購公司結合),且本次公開收購未依法停止進行之情況下,公開收購人應收購所有應賣之有價證券。
5.被收購之有價證券價格:每股普通股現金新臺幣13.0元。
6.原預訂公開收購期間:自109年12月22日至110年2月1日止。接受申請應賣時間為收購期間每個營業日上午9時00分至下午3時30分(臺灣時間)。
7.延長公開收購期間:自109年12月22日至110年3月23日止。接受申請應賣時間為收購期間每個營業日上午9時00分至下午3時30分(臺灣時間)。
8.延長公開收購期間之理由:
本次公開收購以公平會不禁止結合為成就條件之一,本公司業於109年12月21日檢具相關文件向公平會提出申報,惟截至今日(即110年1月29日)止,公開收購人尚未取得公平會之不禁止結合決定。故依法公開收購人有正當理由得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並公告延長原預定公開收購期間。
9.其他應敘明事項:公開收購人於110年1月29日依法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延長公開收購期間50日。經延長後,本次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將至110年3月23日止。
另本次公開收購案之其他條件維持不變,公開收購人仍預定於延長期間屆滿日後第5個營業日(含)以內支付收購對價。
個股K線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