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臘公布3.55 GW獨立電池儲能設備安裝計畫
希臘環境暨能源部近期提出一項新的行政法令,為安裝總計3.55 GW 的獨立電池儲能設備建立架構,包括明確不提供政府補助,並正進行公眾諮詢。相較於原先設定的2 GW至2.5 GW目標,新計畫大幅提高規模,政府現階段目標是在輸電網中設置2.65 GW的電池儲能設備,並在配電網額外配置900 MW。
根據希臘《國家能源暨氣候計畫》(National Energy and Climate Plan;NECP),到2030年須安裝4.3 GW的儲能設備,目前已有900 MW透過拍賣分配,剩餘容量將納入本次新規劃。鑒於電池儲能已被視為成熟技術,政府將不再提供補助。
根據新規定,參與競標的電池系統須具備至少兩小時的儲能能力,並須於14個月內完成電網連接,否則投資者已繳納的保證金將不退還,其中輸電網專案每MW的保證金為20萬歐元,配電網專案則為5萬歐元。此外,為確保市場競爭,政府規定每家公司最多只能提交合併容量總計200 MW的申請。
未來的獨立電池競標將根據不同類別進行分配,其中輸電網方面,500 MW將優先保留給與能源密集型產業簽訂至少八年購電協議(PPA)的專案,另有100 MW分配給裝置容量超過10 MW並具備私人購電協議的電池儲能系統,煤炭生產區則獲得250 MW配額,而1.8 GW則開放給其他專案。至於配電部分,400 MW將分配給單一裝置容量至少5 MW的電池儲能系統(BESS),而1 MW至5 MW以及低於1 MW的設備則各獲得200 MW。此外,該部特別預留100 MW,專供與企業或工業生產設施簽訂購電協議的投資計畫。從區域分配來看,中馬其頓(Central Macedonia)和西馬其頓(Western Macedonia)地區在規劃營運發電量占比最大,各獲得300 MW的裝置容量。(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