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CD:目前全球廢鋰電池回收能力遠超過現有供應量

2023/02/15 10:43

OECD循環經濟之貿易政策:鋰電池個案研究”專題報告摘要

電動車 (electric vehicles ,EV) 佈署可有效促進全球潔淨能源轉型,而鋰電池 (Lithium-ion batteries, LIB)占40%的成本 ,為其關鍵零組件,其價格親民可負擔且容易取得乃電動車市場發展之核心因素。鋰電池原料之供應集中且常見出口限制,使電動車產業價值鏈極易受初級原料短缺與價格波動之影響,回收鋰電池不僅有助於解決上述問題,亦可降低開採原料與生產電池之相關環境成本;產品生命週期結束(End of Life,EoL)的鋰電池與日俱增,予以回收亦將有利相關廢棄物處置管理。因此,鋰電池循環價值鏈轉型對擴大發展電動車市場至關重要。

生命週期結束之電池循環經濟 (Circular economy,CE) 解決方案包括重複使用狀態仍良好的廢棄電池並發揮其原始功能;重新運用(repurpose)於其他功能,如固定儲能;或回收其原料成分等。所有方案選項在收集、運輸、分類與拆解的技術與監管均面臨相同的挑戰,並不相互排斥,如鋰電池回收前重新用於電動車,在技術與經濟層面上均為可行;若能源效率太低而無法勝任時,則可重新應用於能源密集度較低的儲能、備用電源或電網管理。目前鋰電池能再利用的價值仍高於回收,但未來可能隨新電池成本降低而有所改觀。此外,為了因應電池再生二度使用後之回收鏈,則須更加成熟精進,電動車市場若全速發展,預期屆時產品壽命結束之鋰電池數量將超出再生利用之需求。

鋰電池回收市場仍處於起步階段,其電池設計複雜性、材料化學及目前廢料供應不足均阻礙其經濟可行性,但預期成長應可達規模經濟以確保獲利。各界積極進行鋰電池回收之創新與研究,許多應⽤仍處於實驗室階段,惟市場相對分散,許多⼩企業專注於回收過程中某特定階段;目前業界整合跡象已漸浮現,部分鋰電池生產廠商已將電池回收商整合納入供應鏈。

據估計,目前全球廢鋰電池回收能力遠超過現有供應量;回收量能過剩主要來自有政府財政支持的中國大陸,其他地區仍相對落後,然而,預期外國直接投資與政府新興獎勵措施將逐步提升歐洲與北美之回收能力,市場過度集中於大陸之失衡情形可望於 2025年大大降低,估計屆時大陸市占率將降為 50% 左右。鋰電池廢棄物之國際貿易亦可能將因此趨於區域化,但仍對其經濟可行性至關重要,因為各國國內本身之鋰電池廢棄物量往往有限,不具經濟規模,此外,許多小型發展中與新興經濟體將面臨大量鋰電池達使用年限,卻缺乏回收處理必要之基礎設施,勢須倚賴其他規模更大或技術更發達市場之量能。

不少國家與國際監管規定可適用於產品生命週期結束之鋰電池的跨境流通,亦有一系列相關政策推廣其再利用、重新利用、再製造與回收,此等措施將可顯著促進或阻礙循環經濟解決方案。報告列舉有利鋰電池循環價值鏈發展之主要措施如下:

• 在國際層級上,明確認定使用壽命結束之鋰電池為廢棄物,將可促進其循環價值鏈更為順暢簡捷,同時有效維持必要之健康安全管控;

• 運輸與儲存安全法規之一致性將可消弭跨境鋰離子電池循環價值鏈之障礙,並提升其可追溯性;目前多方研議之“電池護照(battery passport)”或可進一步強化可追溯性並順利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EPR)政策;

 • 擴大使用對特定目的設施多次裝運之事先同意、裝運風險評估及事先告知同意 (prior informed consent ,PIC) 程序逐步數位化等貿易便捷化作法,將可加速邊境許可與通關,大幅降低鋰電池逆向價值鏈(reverse value chains)中之沉沒成本(sunk costs);

 • 推廣電池效能判定之專業技能,調和統一鋰電池之設計標準,將可有利於提供二手鋰電池合格服務商之數量增加,支持再生使用解決方案並促進拆卸與模組交換,惟須提防創新限制阻礙進一步改善發展。針對再生鋰電池性能與安全方面之測試、翻新重置與認證將有助於市場發展並提升消費者信任;

 • 廢棄物收集與回收率之監管目標,配合良善運作管理及與民間部門合作之業者回收計劃,將可鼓勵更高效之循環供應鏈。

受到電動車產業熱潮的推動,鋰電池生產正呈指數增長,亦終將產生相關廢棄物。 回收鋰電池將有利於滿足生產鋰電池所需之原物料需求,並使其與初始原料之開採脫鉤。若將鋰電池廢棄物傾倒於一般垃圾掩埋場不僅將危害環境與人體健康,亦白白浪費有限的資源。因此,鋰電池回收及其再利⽤市場之發展已成為電動⾞產業策略之重要一環 。(資料來源:經濟部國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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