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實新聞 2012-06-27 11:20:17 記者 戴詩珊 報導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二次審議的預算法修正案草案明確規定地方政府不能舉債。顯示大陸政府仍對地方政府管理高額負債的能力持高度謹慎的態度。
按照大陸現行的預算法,規定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製,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地方政府債券。
根據大陸審計署估計,截至2010年底,地方政府負債總計為10.7兆元(人民幣,下同),占大陸當年GDP的27%。
大陸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洪虎在作預算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況匯報時指出,考慮到近年大陸地方政府債務急劇上升至10多兆元,帶來的問題和潛在的風險必須要高度重視。因此草案二次審議稿恢復現行預算法規定,明確從嚴規範地方債務,規定除法律或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地方政府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