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DJ新聞 2019-12-26 11:22:56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經濟參考報報導,大陸住建部等六部委昨(25)日發布《關於整頓規範住房租賃市場秩序意見》。該《意見》中強調,租賃住房是解決進城務工人員、新就業大學生等新市民住房問題的重要途徑,未來將嚴格備案管理、對發布房源實施動態監控。
上述《意見》中指出,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賺取住房出租差價,住房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和出租人續約,不得再次收取傭金;住房租賃合同期限屆滿時,除沖抵合同約定的費用外,剩餘租金、押金等應及時退還承租人。此外,大陸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提供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台介面,推進與相關企業業務系統聯網,實現住房租賃合同即時網簽備案。
在金融業務方面,應防範住房租賃金融風險。該《意見》中提出,對大陸住房租金貸款業務的貸款期限、貸款額度作出明確要求;並加強對採取「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等經營模式的高風險住房租賃企業監管;對住房租賃企業租金收入中,住房租金貸款金額占比不得超過30%,超過比例者應於2022年底前調整到位。
此外,上述《意見》中也指出,大陸直轄市、省會城市、計畫單列市以及其他租賃需求旺盛的城市,應於2020年底前建設完成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