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7起華冠取消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惟仍列變更交易方法

2022/11/16 08:33

自111年11月17日起,同開停止買賣、中福及如興併案停止買賣、康控-KY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且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華冠取消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仍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臺灣證券交易所表示,經形式審閱上市公司(除金控公司計14家申報期限至111年11月29日外)111年第3季財務報告之相關處理如后:

四、 取消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惟仍列為變更交易方法: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號:8101)前因有同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3款及第49條之2第1項第4款規定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並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在案。嗣查華冠最近期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不低於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十分之三,證交所已公告自111年11月17日起取消其上市有價證券分盤集合競價之交易方式,惟仍繼續對其上市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另上市公司退場機制已於109年4月1日起實施,其上市有價證券因淨值低於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十分之三,或因簽證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查核(核閱)報告,業經證交所列為變更交易方法或併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者,若於3年內未能改善,將停止其上市有價證券買賣;停止買賣滿6個月後仍無法改善將終止上市。

經證交所統計,瑞利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號:1512)、東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號:2321)、科風股份有限公司(代號:3043)、誠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號:3536)因淨值低於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十分之三,暨天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號:6225)因淨值低於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十分之三及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查核(核閱)報告,業經證交所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併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在案,將於112年4月屆滿3年。倘前開5家公司公告申報111年度財務報告未能改善,將適用同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6款及第17款規定,停止其上市有價證券買賣,謹提醒投資人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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