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實新聞 2012-07-24 10:58:59 記者 顏廷容 報導
大陸保監會預計將在7月底前陸續提出四項保險新政。昨(23)日提出了《保險資金委託投資管理暫行辦法》。除已發行的新政外,還剩餘《保險資產配置管理暫行辦法》、《關於保險資金投資股權和不動產有關問題通知》兩項新政。
根據《委託辦法》規定,其主要分為兩大部分,一為在現行基礎上,增加證券及基金公司當作保險資金受托投資管理機構;二為規定委託投資範圍,主要針對資本市場債券、股票及基金等有價證券,並對保險公司在資產配置、利益保護及風險控制等各方面提出明確要求。
據瞭解,此次發布的《委託辦法》與之前所發布的徵求意見稿相比,《託托辦法》降低券商受託管理險資的門檻,如將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資產餘額從不低於200億元(人民幣,下同)下調至100億元;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從不低於100億元下降至不低於50億元。
市場人士分析表示,此次保監會所提出之新政的最大亮點是為打通保險業及證券、基金在理財等方面管道,將有助於改善及創新保險機構與非保險金融機構盈利模式,且有助於中小保險公司能選擇更合適的資產「新管家」。另外也透過市場力量,促使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提升競爭力。
除此之外,保監會同時並規定,保險公司應依據風險收益特徵,加強資產配置管理,優化投資結構,在規定範圍內,可授權投資管理人使用遠期、掉期、期權、期貨等各種衍生性產品,管理及對沖投資風險,但不得用於投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