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新科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7.5%

2016/04/28 06:42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492)華新科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4/27
2.減資緣由:為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增加公司每股獲利能力,擬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本予股東。
3.減資金額:新台幣420,000,000元
4.消除股份:42,000,000股
5.減資比率:7.5%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5,180,000,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105/06/22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518,000,000股;100%
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 減資後實收資本額、實際減資比率,以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之已發行總股數計算之。
(2) 依105年4月15日已發行股份總數計算,每仟股減少約75股(即每仟股換發約925股),減資後普通股不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行在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辦事處辦理拼湊成整股,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普通股畸零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前在股票公開集中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捨),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該收盤價承購之。
(3) 本次現金減資換發之新股擬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均相同,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會另訂減資基準日與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本次現金減資基準日前,如遇因法令之修訂、主管機關之核示,或因其他客觀環境變動而需修正,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長因應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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