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808)潤隆-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權息基準日及現金股利發放日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8/12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普通股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現金股利:新台幣1,353,078,399元(每股配發3元)
(2)股票股利:新台幣5,412,313,600元(每仟股無償配發1,200股)
4.除權(息)交易日:113/09/26
5.最後過戶日:113/09/27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9/28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10/02
8.除權(息)基準日:113/10/02
9.債券最後申請轉換日期:不適用
10.債券停止轉換起始日期:不適用
11.債券停止轉換截止日期:不適用
12.普通股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10/3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8月1日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按除權配股(增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配發,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除權時股票停止過戶之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整股之拼湊,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二四O條規定,依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凡參加帳簿劃撥配發股票之股東,其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款,將做為處理帳簿劃撥之費用。
(3)凡於除息及除權配股(增資)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可依其持股比例,享有配發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之權利,俟後如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調整或本公司因買回、註銷、公司債股份轉換、發行新股或其他影響股份變動原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配息比率因而發生變動時,授權董事長依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計算調整配股、配息比率。
(4)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5)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授權董事長訂定發放日並另行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