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實新聞 2011-04-11 19:30:57 記者 徐伯豫 報導
琴兒工作已經多年,自從母親退休之後,為了節稅,都把母親列入撫養抵稅。可是她發現母親每次給她的扣繳憑單都不是很準確,造成她這兩年都被國稅局追討稅款。今年她請母親去辦理自然人憑證了,可是,琴兒心想,這樣真的就可以完全解決扣繳憑單不齊的問題了嗎?
【Q1:扣繳憑單不齊?】
許多人對於收集單據相當的不擅長,在報稅的時候就會是件令人頭大的事情。不過由於科技的進步與發達,單據類都是用電腦列印的,因此可以補發或者是列印明細出來。像琴兒遇到的問題,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去各地的稅捐機構,請他們協助列印出母親去年整年的所得,也就看得出來需要申報的金額是多少了。不過在有自然人憑證之後,資料都會匯入,對於忙碌的上班族來說,申請自然人憑證,就不用忙著蒐集扣繳憑單了。
在這裡也要提醒民眾,若您是第一批辦理自然人憑證的用戶,今年無法再延期,記得要去更換。還能夠延期的民眾,要在憑證到期前60天,到內政部網站(moica.nat.gov.tw),點選「憑證作業」,找到「憑證展期」,就可以延長三年的使用;或是在到期前60天至有效期限屆滿後三年內,親至各地戶政事務所辦理憑證展期。
【Q2:醫療收據保險給付/稅款抵繳只能二擇一?】
保險公司已經陸續寄出保費的繳納證明,若是您還沒有收到,保險費的繳費證明可以要求補寄一份,保戶只要撥電話到保險公司即可。
不過也要提醒您,每個人保費的抵繳限額是兩萬四,並且要被保人必須是直系親屬、且在同一所得稅申報戶才有效。至於醫院收據的部分,由於正本不能補發,因此一定要妥善保管;如果正本拿去申請保險給付了,可是並沒有全額都獲得理賠的話,也可以請保險公司開立「差額給付收據」,這同樣可以列舉在醫療費用當中扣除。
【Q3:夫妻可否分別報稅?】
這分成好幾種情形,如申報年度中新婚、離婚、正常夫妻關係、分居等。各種狀況都有不一樣的申報方式,以年度中新婚與離婚來看,當年度都可以選擇「合併」或「獨立」申報。至於第二年開始的正常夫妻,就一定要合併申報,以夫妻中所得較高者當納稅義務人。
而分居中的夫妻,必須分別在申報書中註明「已分居」字樣個別申報,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也特別說明,夫妻分居所得歸戶合併後的全部應納稅額,可申請分別按個人應納稅額占夫、妻應納稅額合計數的比率,計算各自應分攤的應納稅額,減除其已扣繳稅款、可扣抵稅額及自繳稅款後,分別發單補徵。
有鑑於現在外籍配偶人數的增加,國稅局也表示,外籍配偶在台居住滿183天就要夫妻合併申報;居住未滿183天,即非居住者,可採合併申報或就源扣繳(不用合併申報、無免稅額與扣除額)。
各婚姻狀態申報方式 整理製表 徐伯豫
婚姻狀態 |
申報方式 |
新婚或離婚 |
當年度新婚或離婚,可以選擇獨立申報或是合併申報 |
正常夫妻關係 |
合併申報所得 |
分居 |
分別申報,但必須在申報書上註明「已分居」字樣,國稅局將會合併計算課稅 |
外籍配偶 |
在台居住滿183天─夫妻合併申報
在台居住未滿183天─夫妻合併申報或就源扣繳 |
【Q4:不到繳稅標準還要報稅嗎?】
許多社會新鮮人的年薪可能低於繳稅門檻,不過不到繳稅的標準就不用申報嗎?在這告訴您,如果年收入扣掉當年度規定的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後小於或等於零,是不用辦理結算申報的,不過考量到現在許多公司會先預扣稅款,不申報的話,也沒有辦法獲得退稅。因此建議大家都去做申報的動作,說不定有退稅的可能。
【Q5:雙親可分開申報撫養?】
根據財政部發布的節稅秘笈,許多民眾現在會採取以撫養的方式來節稅,不過有時候因疏忽造成兄弟姊妹間撫養重複申報,而被要求補稅。在這裡要提醒您,若是自己有節稅的需要,不妨與家人溝通,確定如何撫養節稅效益最大,再來申報。
也許您想問,父、母年滿60歲或是未滿60歲但無謀生能力,可以分別給兩戶撫養嗎?答案是可以的,若是父母其中一方沒有收入,則無收入的一方可以單獨被撫養申報,但若父母的收入都有超過免稅額,建議夫妻合併申報比較好。因此要確認好父母申報年度收入情形如何,試算看看撫養是否划算,以免發生需要補稅的情形。
另外,撫養雖然不限直系親屬,不過規定也不少,建議民眾想要節稅的同時,還是要做些研究,將申報所需要的文件準備齊全,確實達到節稅的效果。
【Q6:撫養子女有限制?】
許多父母往往會列報年滿20歲的子女為撫養,而被要求補稅。在這裡要告訴您,年滿20歲可以被報作撫養的條件必須是「就學中」的子女,補習是不算在內的。申報時要附上學費收據,若是在國外就學,只要是教育部認可的學校,一樣是附上收據申報即可。若是子女在服役當中,也不能被報扶養,但薪水也不需要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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