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推進制度型開放,自貿區自貿港迎33項新措施

2023/06/30 08:06

MoneyDJ新聞 2023-06-30 08:06:29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證券時報報導,中國國務院昨(29)日發布《關於在有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試點對接國際高標準推進制度型開放若干措施的通知》,聚焦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商務人員臨時入境、數位貿易、營商環境、風險防控等六個方面,提出33項具體試點措施和風險防控舉措,部署相關自貿區、自貿港試點對接國際高標準,推進制度型開放。

在推動貨物貿易創新發展方面,《通知》提出包括展開重點行業再製造產品進口試點、對暫時出境修理後復運進入海南自由貿易港的航空器和船舶免徵關稅、特定貨物臨時入境暫不繳納關稅及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預裁定有效期屆滿前從速對展期申請作出決定、對進口資訊技術設備產品符合的相關標準實施供方自我聲明等措施。

在推進服務貿易自由便利方面,《通知》提出,除特定新金融服務外,如允許中資金融機構展開某項新金融服務,則應允許試點地區內的外資金融機構展開同類服務。中國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表示,目前來看,金融監管對部分在中國國內經營時間較短的金融機構確實存在一些額外要求,導致部分外資金融機構所面臨的審批、准入相對而言會多一些;而新措施落實後,實際上是在試點區域實現了對外資金融機構業務准入的「國民待遇」,對外資金融機構在中國的業務創新和發展,尤其是在自貿區、自貿港內的發展提供便利。

此次《通知》公布的便利商務人員臨時入境措施中,包括了允許試點地區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內部調動專家的隨行配偶和家屬享有與該專家相同的入境和臨時停留期限。同時,對擬在試點地區籌建分公司或子公司的外國企業相關高級管理人員,其臨時入境停留有效期放寬至2年,且允許隨行配偶和家屬享有與其相同的入境和臨時停留期限。對於數位貿易的健康發展,《通知》要求健全完善線上商業活動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得要求轉讓或獲取大眾市場軟體原始程式碼作為進口銷售的條件等措施。

在加大優化營商環境力度方面,《通知》對包括政府採購、智慧財產權、競爭政策、環境保護等領域,提出了優化營商環境的具體措施,例如明確了試點地區應允許真實合規、與外國投資者投資相關的所有轉移可自由匯入、匯出且無遲延,此類轉移包:資本出資;利潤、股息、利息、資本收益、特許權使用費、管理費、技術指導費和其他費用;全部或部分出售投資所得、全部或部分清算投資所得;根據包括貸款協定在內的合同所支付的款項;依法獲得的補償或賠償;因爭議解決產生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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