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調整海港系統發展總體規劃
越南副總理陳紅河( Tran Hong Ha)簽發第442/QD-TTg號決定,有關調整「2021至2030年階段越南海港系統發展總體規劃,展望2050年」,該決定補充、修正2021年9月22日第1579/QD-TTg號決定,具體內容如下:
有關港口能力: 滿足國內及地區之貨物及客運需求,海港系統可滿足貨物吞吐量12.49億公噸至14.94億公噸貨物之需求(其中貨櫃貨物佔4,630萬至5,430萬TEU,未包含國際中轉貨物);客運需求1,740萬至1,880萬人次。
有關基礎設施:優先發展海防市Lach Huyen港、巴地頭頓省Cai Mep- Thi Vai港,興建胡志明市Can Gio國際中轉港口,研擬適當之機制逐步發展慶和省雲風( Van Phong)國際中轉港,規劃開發塑莊( Soc Trang)省Tran De港,以服務湄公河三角洲之需求,其他有利於發展經濟社會之港口,與經濟社會及國防安全相關之港口。
迄至2050年海港系統可滿足貨物吞吐需求,年平均成長率達4.2%至4.8%;客運年平均成長率達1.2%至1.3%。
第422/QD-TTg號決定同時補充、修正各海港組、海港及海港區,具體如下:
第一號海港組:包括5個海港(海防港、廣寧港、太平港、南定港及寧平港。)
迄至2030年貨物吞吐量達3.22億至3.84億公噸(貨櫃貨物佔1,300萬至1,600萬TEU)。
2050年展望:滿足貨物吞吐量年平均成長達5.0%至5.3%;客運年成長率1.5%至1.6%。完成投資海防市Lach Huyen 港及廣寧省Cai Lan港區,並遷移海防市Cam河上之港口;投資開發Nam Do Son- Van Uc、Cam Pha、Hai Ha等港區。
第二號海港組:包括6個海港(清化港、藝安港、河靜港、廣平港、廣治港及順化港)。
迄至2030年貨物吞吐量達1.82億至2.51億公噸(貨櫃貨物佔40萬至60萬TEU)。
2050年展望:滿足貨物吞吐量年平均成長達3.6%至4.5%;客運年成長率0.4%至0.5%。完成投資開發Nghi Son- Dong Hoi, Vung Ang及Son Duong-Hon La等港組。
第三號海港組:包括8個海港(峴港港-含黃沙島縣,廣南港,廣義港,平定港,富安港,慶和港-含長沙島縣,寧順港及平順港)。
迄至2030年貨物吞吐量達1.6億至1.87億公噸(貨櫃貨物佔250萬至310萬TEU,未含國際中轉貨物);客運340萬至390萬人次。
2050年展望:滿足貨物吞吐量年平均成長達4.5%至5.5%;客運年成長率1.7%至1.8%。完成投資峴港市Lien Chieu港,並形成慶和省雲風( Van Phong)國際貨物中轉港。
第四號海港組:包括5個海港(胡志明市港,同奈港,巴地頭頓港,平陽港及龍安港)。
迄至2030年貨物吞吐量達5億至5.64億公噸(貨櫃貨物佔2,900萬至3,300萬TEU,未含國際中轉貨物);客運280萬至310萬人次。
2050年展望:滿足貨物吞吐量年平均成長達3.5%至3.8%;客運年成長率0.9%至1.0%。完成投資Cai Mep Ha港,繼續投資Can Gio 及胡志明市港區,以在Cai Mep 河口灣形成世界及亞洲地區大規模國際中轉港組(包括Cai Mep及Can Gio港),完成投資遷移西貢河上之港口,並研究遷移其他港區以符合胡志明市都市空間之發展。
第五號海港組:包括12個海港(芹苴港、同塔港、前江港、永隆港、檳椥港、安江港、後江港、塑莊港、茶榮港、金甌港、薄寮港及堅江港)。
迄至2030年貨物吞吐量達8,600灣至1.08億公噸(貨櫃貨物佔130萬至180萬TEU,未含國際中轉貨物);客運1,050萬至1,120萬人次。
2050年展望:滿足貨物吞吐量年平均成長達5.5%至6.1%;客運年成長率1.1%至1.25%,並形成九龍江三角洲之樞紐港。(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