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南減資換發新股自10/16起開始買賣

2014/09/16 08:57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5305)敦南-公告本公司103年現金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與調整減資比例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9/15
2.減資基準日:103/07/27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為辦理103年減資換發股票,依本公司章程及「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劃。
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上市股票,計普通股449,260,55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4,492,605,550元。
三、本次現金減資新台幣1,344,231,170元整,共銷除股份134,423,117股,用以提昇每股盈餘及淨值;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因員工執行員工認股權憑證1,183,500股致流通在外股數增為449,260,555股,因此9月15日董事會決議減資比例變更為29.92097%。
四、本次減資後換發股數計314,837,438 股,每股金額10元,減資後換發金額計3,148,374,380元。
五、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700.7903股(即每仟股減少299.2097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部份得由股東自行拼湊,於停止過戶日前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室登記,未如期辦理者或仍未足壹股之畸零股,一律以股票面額按比例發放現金代之(折算至新台幣「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減資換發基準日訂為103年10月10日,並於103年10月16日開始受理換發新股票(無實體發行)。
2.為配合上述換票作業,原舊股票自103年10月6日至103年10月15日止期間內停止辦理過戶。
3.為配合上述換票作業,原舊股票自103年10月2日至103年10月15日止期間內停止在市場買賣。
4.新股票上市日期訂為103年10月16日。自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做買賣交割之標的。
5.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訂於民國103年10月16日,以匯款方式或無匯款帳號者採支票掛號郵寄各股東,匯費或郵資由股東支付。
七、換發程序及手續
1. 由於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盡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 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且已辦妥過戶者(未過戶者請盡速辦理過戶),請於103年10月1日 (含)前將現股送存入 貴股東之證券集保帳戶即可,未能在103年10月1日(含)前送存集保帳戶者,請於新股上市日後持現股之舊票、原留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室辦理股票換發手續。
3. 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股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須俟新股發放日(103年10月16日)起,股東持現股舊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室辦理股票換發手續。
4. 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5. 換發地點: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92號1樓,本公司股務室,電話:(02)8798-2301。
6. 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舊股票之權利義務相同。
八、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3/10/10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103/10/16
7.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314,837,438股;100%
8.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個股K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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