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349)寶德-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5年第1次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定價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7/20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 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應募人如為策略性投資人,其選擇方式仍以符合前述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1)本次辦理私募現金增資普通股,應募人為策略性投資人者,其名單如下:
楊晴翔
陳鈺安
李晉良
顏瑞賢
4.私募股數或張數:4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115年股東常會通過私募普通股在12000000股額度內分三次辦理,基於營運評估及客觀環境需要,本次擬發行第一次額度之普通股4000000股,並決議辦理第一次私募發行。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依本公司115年6月1日股東常會決議,本次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之訂定,以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以上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以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1)私募資金用途:充實公司營運資金、強化公司財務結構及提升公司競爭力等目的。
(2)資金運用進度:待收足股款驗資完畢後,即可投入公司營運使用及因應公司未來營運發展所需。
(3)預期達成效益:本次募集之資金將用以提升營運效能、強化公司財務結構及提升公司競爭力,使本公司營運穩定成長,對股東權益有正面助益。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資本市場狀況、籌資之時效性、可行性及發行成本以及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之實際需求;並考量私募方式相對具迅速簡單之時效及私募有價證券原則上受限三年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將更得確保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另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公司營運實際需求則視適當時機分次私募,亦將有效提高本公司籌資之機動與靈活性,並可確保公司穩定經營,因此,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本計畫之執行預計將提升營運效能之效益,使本公司營運穩定成長,對股東權益亦將有正面助益。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5/07/20
11.參考價格:24.07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2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其轉讓應受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限制,另本次私募普通股及其嗣後所配發之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決定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 程序,暨申請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無。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