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冠iPad商標案部份證據傳瑕疵 遭香港法院駁回

2012/05/22 12:23

精實新聞 2012-05-22 12:23:41 記者 余美慧 報導

中新網報導,蘋果與唯冠國際就大陸iPad商標權案在香港法院的審理案件取得新進展,香港法官認為,深圳唯冠去(2011)年遞交的兩份專家報告不符合香港法院指示,在後續的審理中將不再被承認。

據港媒報導指出,先前批准唯冠在香港的官司中可加入大陸和台灣地區法律專家的意見,但蘋果公司指責唯冠並未遵循該限令,唯冠加入的專家意見並非響應蘋果的專家意見。香港法院21日作出裁定指出,唯冠去年10月提出的兩份專家報告不符香港法院指示,這些證據因此在唯冠和蘋果官司的後續審理中不被承認。

案中與出售商標有關的協議,由唯冠集團法律代表麥世宏,以唯冠台北公司名義簽署,而麥世宏是獲得唯冠前主席楊榮山授權簽立協議,楊榮山則是涉案台灣附屬的代表人及兩家大陸附屬的法人代表。蘋果認為楊榮山對案中唯冠附屬有約束力,雙方就該點各自提交大陸及台北法律專家意見。
 
去年11月,深圳法院判決唯冠深圳子公司擁有iPad大陸商標權,認定蘋果2009年取得該商標權的合約無效。今年2月,蘋果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提出上訴。廣東法院上月宣佈,正在充當蘋果與唯冠談判的調解人。唯冠代理律師謝湘輝本月表示,為化解糾紛,蘋果已提出補償條件,但雙方依舊存在巨大隔閡。

另外,唯冠於今(2012)年2月於美國提起該訴訟案,唯冠表示,當蘋果幾年前收購iPad商標時,該公司遭到了蘋果的欺騙。唯冠在美國對蘋果提起訴訟之後,蘋果提出,據相關各方的協議,所有法律糾紛應當在香港解決。美國加州高級法院法官Mark Pierece於今年5月4日駁回大陸唯冠科技對蘋果iPad商標提起侵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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