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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4)杏輝-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10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總金額114,118,070;11,411,807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60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本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五日內,由股東自行辦理併湊,併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份或逾期未申報併湊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並以現金分派之,畸零股款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計。凡經採帳簿劃撥者,其畸零股款將抵繳帳簿劃撥費用。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於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訂定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
(2)114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本案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審核必要變更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之。
(3)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東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變更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