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利人壽於近期推出「宏利人壽金珍愛保本保險」,不但具備癌症保障,還結合了壽險保障及滿期給付的特性,一張保單,三效合一。此商品特設計為0-50歲皆可承保,一旦診斷確定罹患一般癌症,即可有一筆一次到位的理賠保險金可供運用,無需檢附任何醫療收據。
「宏利人壽金珍愛保本保險」為主約型商品,民眾可以另附加癌症險附約,讓自己的癌症保障項目更完整,享有更好的醫療品質。宏利人壽癌症保本保險尚具備以下特色:
一.繳費期滿再多享10年保障:本商品繳費期間為20年,但可享有30年的保障。
二.理賠保險金「一次給付」:一旦身故、全殘或診斷確定罹患一般癌症,無需檢附醫療費用收據,宏利人壽即依保單條款以保險金額、確診當時該年度末之保單價值準備金或確診當時之「已繳保險費總額」的1.056倍,三者取其大,一次給付理賠保險金。
三.給付低侵襲性癌症保險金:本商品只要被保險人於保單有效期間內,經醫師診斷確定符合「低侵襲性癌症」時,宏利人壽即按保險金額的10%給付「低侵襲性癌症保險金」,但於保單有效期間以給付一次為限。
四.給付滿期金:被保險人於保單第30保單年度末仍生存且保單仍有效時,宏利人壽依「已繳保險費總額」的1.056倍給付「滿期保險金」。
宏利人壽持續以高瞻遠矚的眼光,推出符合台灣民眾需求的保險商品,致力成為台灣民眾深受信賴、穩健可靠的壽險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