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付寶搶頭香,率先取得電子支付機構營業許可函

2015/08/06 09:43

MoneyDJ新聞 2015-08-06 09:43:44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金管會於今年4月30日公佈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支子法,並於5月3日正式實施後,歐買尬(3687)子公司歐付寶即於5月29日第一家送件申請,並於8月初率先取得電子支付機構之營業許可函,再度拔得頭籌;歐付寶指出,近日將向金管會申請執照,拿到執照後即可真正開始對外拓展第三方支付的線上線下儲值、線下行動支付等龐大商機。

歐付寶董事長林一泓指出,雖然台灣的第三方支付業務起跑得比美國及大陸晚許多,但是在這幾年的系統準備與建置過程當中發現,支付業務背後之資安與稽核的重要性,超乎一般企業所能想像到的,絕對不可以因天災或是人禍(內部人員不慎或舞弊、駭客)而造成系統性的風險,而讓會員權益與金錢上有所損失。因此,他認為,台灣雖然走的比較晚,但卻可以走得更穩健與快速,再加上由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所主導的金融3.0創新開放政策下,亦可快速帶動台灣的第三方支付與國際支付體系接軌,並在金融的亞洲盃當中,佔有一席之地。

至於針對日前大陸第三方支付政策趨於嚴謹的議題,林一泓則表示,現在大陸銀行體系與支付體系的衝突與矛盾,正是台灣第三方支付迎頭趕上的契機,台灣在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立法之際,其主要精神就是讓銀行體系與第三方支付互補其不足的地方,而達到合作雙贏的局面,與目前大陸現狀完全不同。

對於台灣電支專法的規範是否符合人民需求與實務運作,林一泓則表示,雖然目前已達80分的水準,但是仍有信用卡收單與銀行帳戶直接扣款等兩大問題須盡速改進與突破,如能在今年底以前依照行政命令解釋或是修法改善後,台灣絕對有機會可以發展出先進傲人的電子支付生態體系,更可以讓世界起而效法的;不過,各種功能與業務的推展,則會遵循著法令開放到哪裡,功能與業務就會推展到哪裡的最高原則進行。

林一泓表示,線下使用場景與時間的部分,民眾有機會在今年9月左右,就可利用歐付寶最新的手機APP,在全省的各大便利超商、連鎖餐廳、連鎖茶飲店、早餐店、計程車、夜市、攤販等各種不同場合使用,朋友之間更可方便的轉帳分擔消費,完全取代現金的不便;最重要的是,使用歐付寶手機支付(綁定儲值帳戶或銀行帳戶),買賣雙方都不會收取任何手續費,是微型、中小型商家、傳統現金支付的最佳解決方案。

個股K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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