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華頓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募集「華頓新興亞太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3月19日核准華頓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募集開放式債券型「華頓新興亞太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新臺幣100億元整,基金保管機構由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該基金應於核准後6個月內開始募集,30天內募集最低成立金額3億元。
該基金主要投資國內外有價證券,國外地區投資於亞洲泛太平洋國家、新興市場國家及其他國家及地區之債券及固定收益有價證券等, 包括南韓、香港、澳門、新加坡、馬來西亞、菲律賓、印度、印尼、泰國、日本、俄羅斯、土耳其、紐西蘭、澳洲、越南、巴基斯坦、斯里蘭卡、蒙古國、中國大陸地區 (前述諸國統稱『亞洲泛太平洋國家』)、美國、英國、愛爾蘭、澤西島、盧森堡、德國、法國、奧地利、丹麥、加拿大、荷蘭、芬蘭、義大利、瑞士、西班牙、瑞典、挪威、葡萄牙、比利時、冰島、卡達、與其他包括亞洲、美洲、歐洲、非洲、大洋洲及開曼群島、英屬百慕達群島、模里西斯、英屬維爾京群島及英屬馬恩島等國家或地區。
該基金自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亞洲泛太平洋國家之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總金額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投資於新興市場國家之債券須達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以上,並得投資於債務發行評等未達規定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機構評等之高收益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