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實新聞 2013-10-02 10:58:37 記者 余美慧 報導
大陸國家工商總局印發《支持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若干意見》,放寬註冊資本登記條件,除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對特定行業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者外,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人民幣,下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的規定。
除此之外,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及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金額佔註冊資本的比例;不再規定公司股東(發起人)繳足出資的期限。
意見中並指出,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除法律、行政法規對公司註冊資本實繳另有規定者外,其他公司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除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的企業登記前置許可事項外,在試驗區內試行「先照後證」登記制度;試驗區內試行將企業年度檢驗制度改為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並試行外商投資廣告企業項目備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