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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8)興能高-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5/30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東區工業東二路一號二樓(科技生活館)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民國112年度營業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查核民國112年度各項表冊報告。
(三)本公司民國110年度私募國內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執行情形報告。
(四)本公司永續發展政策及推動計畫報告。
(五)民國112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六)民國112年度現金股利分派情形報告。
(七)民國112年度董事酬金報告。
(八)修正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民國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民國112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擬修正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改選本公司第十屆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董事競業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0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5/30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股東所提議案以一項並以300字(包含案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為限,提案內容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二)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常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三)受理期間:自民國113年3月18日至民國113年3月29日下午五點止。
(四)受理處所:新竹科學園區新竹市展業一路九號六樓之三(本公司財會處)。
(五)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民國113年3月29日下午五點前,將提案以書面(寄)送達本公司受理處所(郵寄者以提案函件送達受理處為憑,並請於信封
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六)本公司將彙總所有提案並檢核股東相關提案資格無誤後,送交本公司董事會審核辦理,並於法定期限內函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