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DJ新聞 2018-01-08 11:33:10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大陸銀監會上週五(5日)表示,為推動商業銀行強化大額風險暴露管理,有效防控集中度風險,發佈《商業銀行大額風險暴露管理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其中提到,按照巴塞爾委員會監管要求,規定銀行對同業客戶的風險暴露不得超過一級資本25%。
上述《辦法》中明定了大陸商業銀行大額風險暴露監管要求,規定了風險暴露計算範圍和方法,從組織架構、管理制度、內部限額、資訊系統等方面對商業銀行強化大額風險管控提具體要求,明定了監管部門可以採取的監管措施。具體來看,該《辦法》在設定監管標準主要考量了三方面因素,包括與現行監管要求銜接、大陸國內銀行達標壓力、借鑒國際監管標準。
該《辦法》對於非同業單一客戶,重申了《商業銀行法》貸款不超過資本10%的要求,同時規定包括貸款在內的所有信用風險暴露不得超過一級資本15%。主要考慮銀行授信業務日趨多元化,不再僅限於傳統信貸,而目前國內對全口徑信用風險集中度沒有明確的量化監管要求。定量測算也表明,大陸絕大多數銀行已達上述監管標準,《辦法》的實施不會抑制銀行對實體經濟的信貸投放。
對於非同業關聯客戶,該《辦法》規定其風險暴露不得超過一級資本的20%,現行的《商業銀行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規定,集團客戶授信餘額不得超過銀行資本的15%。此外,對於同業客戶,《辦法》按照巴塞爾委員會監管要求,規定其風險暴露不得超過一級資本25%;惟考量到部分銀行同業風險暴露超過了《辦法》規定的監管標準,《辦法》中對同業客戶風險暴露設置了三年過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