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將:針對股東會中違反《企業併購法》股東之逾10%持股部分無表決權事宜作出說明

2026/06/13 04:24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4744)皇將-公告本公司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新聞稿內容

1.發布財務業務資訊之日期及時間:115/06/12 下午18:30
2.發布財務業務資訊之地點: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3.公開之財務、業務相關資訊:公告本公司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新聞稿內容
4.若有發布新聞稿者,其新聞稿之內容:由,即均得群起效尤違法變動公司經營權,對資本市場及法制將造成不可

全球製藥包裝自動化設備前三大之大廠-皇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皇將”,股 票代號4744)於6月11日舉辦2026年股東常會,因董事長林靜宜近期公務繁忙、操勞過度,經就醫檢查,診斷支氣管肺炎,遵照醫囑靜養,不克親自出席。林董第208條第3項規定、皇將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第5條第1、2項,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本公司並無副董事長及常務董事)故依法由董事長指定任職六個月以上董事一人即德鑫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之,並由德鑫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代表人蔡宏毅先生出席主持。會中承認並通過202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盈餘分派案等各項討論事項,決議配發每股1元現金股利,將整體營運成果與全體股東共享。皇將本屆董事(含獨立董事)任期於民國2026年6月14日屆滿,為配合股東常會作業,此次股東會亦依法進行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程序。本屆董事改選依法規定,完成票選出董事七席(含獨立董事三席),新當選之董事包括德鑫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林靜宜女士、德鑫投資(股)公司代表人張凱勛先生、佶恆實業(股)公司代表人林益裕先生、蔡明宏先生,三席獨立董事則由邱仁智先生、陳俊仁先生、盧陽正先生擔任,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之任期三年,自2026年6月11日至2029年6月10日。本次改選結果,經營團隊最終成功取得「兩席董事、兩席獨董」之過半席次,順利穩固公司經營權,未來將持續帶領經營團隊深化全球市場布局與產品創新發展。針對本次股東會董事改選之表決權計算,皇將特別指出,本公司今日(民國115年6月11日)股東會中,就部分股東因違反企業併購法第27條第14項之規定,依企業併購法第27條第15項規定,認定所違反規定之股東就超過百分之十無表決權部分,是因本公司接獲股東告知上情,且該股東業已提出訴訟,請求違反企業併購法第27條第14項規定之股東應受同條第15項之限制,不得行使超過百分之十之表決權。經本公司初步查核確實沒有申報,認應有該股東所述之違法情事,方會依企業併購法第27條第15項之規定行之。因此,為維護法治精神、保障全體股東權益及市場交易秩序,公司本於權責,於今日股東會中依法執行《企業併購法》第27條第15項之規定,認定該違反規定之股東,就超過百分之十持股部分無表決權。因此,本次董事改選依法完成票選程序,選舉結果合法有效。
5.其他應敘明事項:
Q&A
Q1董事長指定代理人是用什麼方式做的指定?
A:德鑫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指定代表人,指定蔡宏毅先生代理,前天指定以後,隔天即具有資格出席。
Q2前次董事是由法人代表人方式當選,為什麼這次卻由前一天指派的代表人來當代理主持人?
A:德鑫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蔡宏毅先生當法人代表,並這部分沒有問題。依照公司法第208條第3項及議事規則第5條第1、2項擔任主席。
Q3為什麼當初沒有想要指定一個比較資深的人?
A:我想這個董事長有他的考量,這個我們就不過問。
Q4公司在接獲股東告知的情況才得知,請問公司什麼時候接獲股東告知?
A:確定的時間可能沒有辦法現在跟您報告,我後面再補充,有小股東寫信到公司,內容是股東已經提出訴訟,向法院提出定暫時狀態的處分,股東希望公司處理的時候要特別的注意,以公司立場,我們重視股東提出的請求,當然也有股東直接認為說有企業併購法的問題,公司查證以後認為合乎此狀況,所以做出這樣的處置。
Q5公司是如何進行查證的?
A:這部分不是我的業務,無法報告。
Q6為什麼沒有等到法院裁定結果再進行表決前的剔除?
A: 這不是公司提出,公司照既定的時程舉行股東的改選。
Q7公司當時如果就有知道這種情況是否有先和Q主管機關報告或和股代說?
A: 這部分我不確定
Q8:為什麼沒有在股東會議一剛開始的時候就針對這件事情進行說明,而是在已經選舉投票完了之後才來說這件事情?
A:當天本人沒有在現場,事實的部分無法由我來跟各位報告。
Q9現場是否有給被剔除股東說明的機會?
A: 當天本人沒有在現場,沒辦法描述或者是轉述現場狀況。
Q10怎麼判斷剔除是投給誰的票?
A:後續在做補充說明
Q11針對投票權被剔除的股東怎麼認定取得股份是併購目的?
A: 是不是併購會有討論,明確的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十,不是併購要怎麼去稱呼?他們是用公司的名義來買股票。
Q12請問計算的過程,如何決定剔除誰的股數、剔除投給誰的票?如何確認剔除的股東是基於併購目的?請問前任董事長的得票數是如何計算?
A:當天本人沒有在現場,我不知道狀況,後續再跟各位報告。
Q13公司逕予剔除及限制行使權利之股數,若後續未能證明該等股東確有違法情事,公司對股東權益造成之損害如何補救?
A: 既然有爭議待爭議確認後,後續依法處理。
Q14目前公司董事當選人是還不確定?
A: 董事當選人是確定的,除非有明確的答案告訴我們說這個不算數,目前已經舉行過股東會議,也有選舉結果。

個股K線圖-
熱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