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國政府持續放寬強制特定出口商出售外匯收入規定
俄總統普丁前於去(2024)年10月在盧布疲軟之背景下,簽署法令強制能源、金屬、化學、林業、農糧等領域特定出口商,於俄國市場結售其80%外匯收入,以維持盧布匯率穩定。
其後,以本國貨幣匯率趨於穩定及外匯流動性充足等為由,俄政府本(2024)年4月將強制出售之外匯比例由80%調降至60%,續於本年7月進一步調降至40%。
承上,俄政府本年10月11日宣布,再度放寬強制特定出口商出售外匯收入的規定。與此前相同,出售之外匯比例維持40%,即此比例之貿易合約金額應在收到匯款的60日內匯至指定銀行帳戶,且匯入指定帳戶款項之90%以上應於入帳14日內出售。惟原另規定應於收到貿易合約金額匯款30日內出售50%之款項,現已降至25%。(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