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商部執行6項再生能源、綠能發展措施
據越南工商部電子報報導,越南工商部次長潘氏勝於「新型能源技再生能源-潛力與投資資源」研討會上已簡要介紹越南至2030年、展望2050年再生能源與氫能發展策略以及提出執行6項再生能源、綠能發展措施。據此,目前越南正努力執行能源轉型,俾利實現減碳目標。
根據越南共產黨政治局2020年2月11日頒布之第55-NQ/TW號決議有關至2030年展望2050年越南國家能源發展策略方向,目標至2030年各種再生能源佔基礎能源總供應量之比例約15~20%、以及至2045年約25~30%。
越南為執行前述目標,越南總理2023年5月15日第500/QD-TTg號決定訂定至2030年電源裝機總容量為15萬489MW,其中至2030年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為1萬2,836MW、佔8.5%,地上風電裝機容量為2萬1,880MW、佔14.5%,離岸風電為6千MW、佔4%,生質能與垃圾焚化發電為2,270MW、佔1.5%;各種再生能源電源裝機總容量(不含水力發電)佔電力系統裝機總容量之28.5%;另根據越南總理第165/QD-TTg號決定至2030年從利用再生能源以及有回收碳之其他過程中應取得之氫能年容量約10萬至50萬公噸、以及至2050年約1千萬至2千萬公噸。
越南為達成前述目標,強調應執行6項再生能源、綠能發展措施,包括:第一、應創造便利、透明投資環境,公開公布投資規劃、投資案清單,廢除各種障礙來吸引鼓勵民營業者參與投資開發再生能源、新型能源等項目,改革行政作業,鼓勵外國投資者的具有規模、高效益的再生能源、新型能源等投資案;第二、盤點、調整、完善再生能源、新型能源發展股利政策,採取彈性信貸措施來提供業者申貸便利;第三、建立鼓勵能源廠商加強研發投資的制度,繼續執行2021年至2030年國家重點科技計畫,其中核心任務為研發製造能源設備以及新型能源、再生能源等應用;第四、加強與已開發國家、國際機構合作,加強呼籲投資,研擬協助投資者政策,快速取得與移轉有關綠能、再生能源研發、生產與利用等新先進技術;第五、重視吸引有能力與信譽之投資者來投資開發綠色、生態、智慧型之工業區、加工區等基礎建設,加強外資企業與越資企業在供應鏈中之連結;第六、加強宣導、提高各級政府與社區對綠能、再生能源等發展之意識、角色以及責任,鼓勵各團體、自然人、業者參與投資。 (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