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409)友達-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能源事業相關公司股權出售案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本公司及本公司100%持股子公司隆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隆利公司」)與AUO Singapore Pte. Ltd. (以下簡稱「AUOSG」)擬分別將以下能源事業相關公司之股權全數出售予星耀能源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星耀投控公司」):
1.達耀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達耀能源公司」,友達100%持股子公司) 普通股
2.友達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友達電力公司」,友達100%持股子公司) 普通股
3.豐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豐耀電力公司」,隆利公司100%持股子公司) 普通股
4.正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正耀電力公司」,隆利公司100%持股子公司) 普通股
5.兆豐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兆豐太陽能公司」,隆利公司持股20%之權益法轉投資公司) 普通股
6.AUO Green Energy America Corp. (以下簡稱「AEUS」,AUOSG 100%持股子公司) 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5/4/13~115/4/13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4月13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達耀能源公司:以企業價值新台幣7億8千萬元出售,並依據交割日報表之淨負債做為調整機制計算最終股權價值。
2.友達電力公司、豐耀電力公司、正耀電力公司、兆豐太陽能公司、AEUS:
交易總金額:係依據該被出售公司交割日報表之帳面價值出售,惟合計擬不低於新台幣8千萬元。
交易單位數量:分別為友達電力公司1,000千股、豐耀電力公司1,100千股、正耀電力公司300千股、兆豐太陽能公司5,220千股及AEUS 1,694千股。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星耀投控公司、為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康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合計持股33%之權益法投資公司。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擬透過星耀投控公司在能源產業之實績與資源,以達整合能源事業相關公司之目的。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1.達耀能源公司、友達電力公司、豐耀電力公司、正耀電力公司、AEUS:不適用
2.兆豐太陽能公司:
(1)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王田毛紡股份有限公司、非關係人、111/7/29、新台幣40百萬元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阿波羅太陽能私募股權基金有限合夥、非關係人、111/7/29、新台幣120百萬元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9.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
10.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
1.處分達耀能源公司股權之處分利益預計為新台幣9千1百萬元。
2.其餘公司股權按交割日報表之帳面價值出售,無處分利益及損失。
1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合約規定。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2.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及決策單位:依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並擬提請115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辦理。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獨立專家出具之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13.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不適用
14.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持有達耀能源公司、友達電力公司、豐耀電力公司、正耀電力公司、兆豐太陽能公司、AEUS之累計持股數量:0股、總金額:0元、累計持股比例:0%、權利受限情形:無
15.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1.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例:本公司37.5%;隆利1.0%;AUOSG 20.4%
2.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本公司82.6%;隆利2.2%;AUOSG 44.9%
3.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營運資金:新台幣-39,171,146千元
16.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17.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擬透過星耀投控公司在能源產業之實績與資源,以達整合能源事業相關公司之目的。
18.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19.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0.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5年4月13日
21.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2.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3.會計師姓名:陳智忠
24.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金管證審字第1040030902號
25.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6.營運模式變更說明:不適用
27.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不適用
28.資金來源:不適用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0.其他敘明事項:
1.前述能源事業相關公司股權出售予星耀投控公司之股權交割日暫定為民國115年9月1日。
2.本案經董事會決議後擬提請股東會同意,如股東會決議未通過本案,授權本公司董事長立即終止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