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將虛擬貨幣業務列非法金融活動,挖礦列淘汰類產業

2021/09/27 09:49

MoneyDJ新聞 2021-09-27 09:49:23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證券時報報導,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委於上週五(9月24日)發佈《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通知》,其中明確表示,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幣、乙太幣、泰達幣等虛擬貨幣具有非貨幣當局發行、使用加密技術及分散式帳戶或類似技術、以數位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點,不具有法償性,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同日,中國國家發改委等部委發布《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通知》。其中指出,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列為淘汰類產業,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增補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淘汰類」;在增補列入前,將虛擬貨幣「挖礦」項目視同淘汰類產業處理,依照有關規定禁止投資。

《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通知》指出,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展開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兌換業務、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業務、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虛擬貨幣、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信息仲介和定價服務、代幣發行融資及虛擬貨幣衍生品交易等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擅自公開發行證券、非法經營期貨業務、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一律嚴格禁止,堅決依法取締;對於展開相關非法金融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透過互聯網向中國境內居民提供服務同樣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對於相關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的中國境內工作人員,以及明知或應知其從事虛擬貨幣相關業務,仍為其提供行銷宣傳、支付結算、技術支援等服務的法人、非法人組織和自然人,將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任何法人、非法人組織和自然人投資虛擬貨幣及相關衍生品,違背公序良俗的,相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由此引發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涉嫌破壞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關部門依法查處。

而《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通知》則提出,要全面梳理排查虛擬貨幣挖礦專案,包括梳理排查存量項目、梳理排查在建新增項目、加強異常用電監測分析。在嚴禁新增項目投資建設方面,包括強化新增虛擬貨幣挖礦項目能耗雙控約束、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列淘汰類產業、嚴禁以數據中心名義展開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加強數據中心類企業信用監管、嚴格限制虛擬貨幣挖礦企業用電報裝和用能、嚴禁對新建虛擬貨幣挖礦項目提供財稅金融支援。同時,加快存量項目有序退出,包括將依法查處違法違規供電行為、實行差別電價、不允許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參與電力市場、停止對虛擬貨幣挖礦專案的一切財稅支持、停止對虛擬貨幣挖礦專案提供金融服務、依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規定限期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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