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采:晶電董事會決議將元豐新100%股權轉讓予隆達負責經營

2021/08/10 09:16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714)富采-代子公司公告,晶電董事會決議將元豐新100%股權轉讓予隆達負責經營。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元豐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元豐新」)普通股股票
2.事實發生日:110/8/9~110/8/9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以共同控制法之帳面價值(淨值)約新臺幣5.67億元,處分元豐新公司全數股權60,000仟股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隆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關係:同屬富采100%持股之次集團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因應富采集團間專業分工及策略佈局需求,將元豐新全數股權由晶電移轉予隆達。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元豐新於民國98年12月11日核准設立,截至目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億元,由晶電100%持股。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割日由雙方約定,並於交割日前付款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次交易係為集團內專業分工之組織重組,以共同控制法之帳面價值進行股權交易,並經由晶電董事會決議通過。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晶電原持有元豐新100%股權,全數轉讓予隆達持有。
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數量:60,000仟股
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金額:帳面價值約新台幣5.67億元
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持股比例:100%
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總資產比例:1.14%
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1.15%
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234,558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因應富采集團間專業分工及策略佈局需求,將元豐新轉由隆達負責經營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110年8月9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110年8月9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上立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施仁益會計師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103)金管證字第6524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不適用
27.資金來源: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本投資案係為配合富采集團間組織重組計晝,對股東權益無重大影響。
個股K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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