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力暘-創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買回公司股份
2026/01/16 14:03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988)威力暘-創-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買回公司股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1/16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290,484,007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5/01/19~115/03/18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2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1.41~22.4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52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4/01/15 ~ 114/03/12 、預定買回股數(股):2000000 、實際已
買回股數(股):1276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64.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為維護全體股東權益及兼顧市場交易機制,本公司視股價變化及成交量狀況
採分批買回策
略,故未執行完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本公司經第七屆第九次董事會決議通過在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
於每股新台幣11.41元
至
22.40元間,買回本公司普通股,預定買回
股數為1,200,000股。
決議:經主席徵詢出
席董
事全體同意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第一條 目的
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1項第1款
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
訂定本
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
規定外,悉依本
辦法規定辦理。
第二條 轉讓股份之種類、權利內容及權利受限情形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
份
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與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
同。
第三條 轉讓期間
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5年內,得
一次或分次轉讓
予員工。逾期未轉讓部份,視為本公司未發行股份,應依法辦理銷除股份
變更登記。
第四條 受讓人之資格
凡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之本公司正式編制全職員工,得
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
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員工得認購股數
由本公司考量員工服務年資、職務、績效表現、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要之
條件,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並須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
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素,實際認購資格及認購數量由董事會決議。惟認股人名單具
經理人身份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後送呈董事會決議,非具經理人身份者,應
先提報審計委員會審議後呈報董事會決議。員工於繳款期限屆滿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
權,認購不足之餘額,可由董事會於當次認購作業或併至第三條轉讓期間內之後續次別認
購作業,另洽其他員工認購,依認股人身分提報審計委員會或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後呈報
董事會決議。
第六條 轉讓之程序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
之
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
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
間、權利內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
統
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七條 約定之每股轉讓價格
本次買回
股
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轉讓前,如遇公司已發行之普通
股股
份增加或減少,得按發行股份增減比率調整之(調整後轉讓價格採無條件進位法計算至
新台
幣分為止),或依據本公司章程規定,以低於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者,應於
轉讓
前,提經最近一次股東會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
三分之
二以上之同意,並應於該次股東會召集事由中列舉說明「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
股
份辦
法」第10 條之1規定事項,始得辦理。
轉讓價格調整公式:調整後轉讓價格=實際
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x
(申報買回股份時已發行之普通股總數 / 轉讓買回股份予員工前已
發
行之普通股總數)
第八條 轉讓後之權利義務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
後,除另
有規定者外,餘權利義務與原有
股份相同。
第九條 其他有關公司與員工權利
義務事項
一、依本辦法轉讓之股份,其所發生之稅捐及費用依轉讓時當時之法令及公司相
關作業辦
理。
二、本公司得依整體經營獲利狀況,保留調整或停止實施之權利,受領之員
工需盡保
密之義務。
第十條 其他
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並得報經董事會決議
修訂。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2.52%,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
限僅佔本公
司
流動資產之3.41%,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
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評估意見,威力暘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此次預計
買回公司股
份所訂定之買回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11.41元至22.40元,其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
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及流動性比率等項目未
產生重大不利影響,評估其預定買
回股份之價格尚屬合理,且符合相關規定。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個股K線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