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台新投信申請募集「台新亞澳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本日核准台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募集開放式債券型「台新亞澳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新臺幣100億元,基金保管機構由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該基金應於核准後6個月內開始募集,30天內募集最低成立金額新臺幣3億元。
該基金主要投資於中華民國、南韓、香港、澳門、新加坡、馬來西亞、菲律賓、印度、印尼、泰國、日本、紐西蘭、澳洲、越南、巴基斯坦、斯里蘭卡、蒙古國、卡達、巴林、科威特、黎巴嫩、阿曼、沙烏地阿拉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及大陸地區之有價證券。
該基金自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高收益債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投資於亞澳地區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額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投資所在國家或地區之國家主權評等等級未達本會規定之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等級者,投資該國或地區之政府債券及其他債券總金額,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三十。(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