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中國傘型基金之2檔子基金獲准募集

2014/03/05 08:31

核准台新投信申請募集「台新中國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本日核准台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募集「台新中國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台新人民幣貨幣市場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人民幣150億元及「台新中証消費服務領先指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新臺幣30億元等2檔子基金,基金保管機構由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

該基金應於核准後6個月內開始募集,30天內募集最低成立金額分別為人民幣1億5仟萬元及新臺幣6億元。「台新人民幣貨幣市場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於國內外以人民幣計價之貨幣市場工具及一年內到期之債券;「台新中証消費服務領先指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於國內及國外之有價證券。

「台新人民幣貨幣市場證券投資信託基金」運用於銀行存款、短期票券及債券附買回交易之總金額需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七十以上;「台新中証消費服務領先指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自成立日後180個營業日內追蹤標的指數,自開始追蹤標的指數之日起,每月平均投資於成份股之總金額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八十(含)。(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個股K線圖-
熱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