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新加坡營運的大型跨國企業明年起有效納稅率須達15%

2024/10/15 15:14

自2025年1月1日起,在新加坡營運的大型跨國企業有效納稅率須達15%

一、依據新加坡聯合早報本(2024)年10月15日報導,星國國會於10月14日2讀通過「跨國企業(最低稅)法案」(Multinational Enterprise (Minimum Tax) Bill)及「所得稅(修正)法案」(Income Tax (Amendment) Bill),自2025年1月1日開始的企業財政年度,在新加坡營運的大型跨國企業,以及總部設在新加坡的大型跨國企業,在新加坡的有效納稅率至少需達15%。

二、其中,「跨國企業(最低稅)法案」將徵收「國內補足稅」(Domestic Top-up Tax,簡稱DTT)及「跨國企業補足稅」(Multinational Enterprise Top-up Tax,簡稱MTT),為OECD第2代「防止稅基侵蝕及盈利轉移計畫」(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 2.0 initiative,簡稱BEPS 2.0計畫)第二支柱下的兩項措施,適用於全球年營收超過7億5,000萬歐元的大型跨國企業。

三、「國內補足稅」針對在新加坡營運的大型跨國企業,倘企業在新加坡的有效稅率低於15%,必須補足到15%;「跨國企業補足稅」則針對母公司設在新加坡的大型跨國企業,倘企業的任何海外實體有效稅率低於15%,將必須在新加坡繳納補足稅,使有效稅率達15%。

四、另外,2024年財政預算案中宣布的「可退還投資稅收抵免計畫」(Refundable Investment Credit,簡稱RIC)及「裝修與翻新計畫」(Renovation and Refurbishment Scheme,簡稱R&R Scheme),將被納入「所得稅(修正)法案」中,內容包括:

(一)「可退還投資稅收抵免」:當企業在新加坡進行高價值與實質性經濟活動的新投資時,企業可利用該項補貼抵消應繳的公司稅。未使用的補貼將在企業滿足補貼條件後的4年內,以現金形式退還給企業。它將使星國能吸引並鼓勵高品質投資,為新加坡人創造優質就業機會,並支持綠色轉型;

(二)「裝修與翻新計畫」:符合條件的企業其裝修與翻新費可使用來扣稅,每3年內最高可扣除30萬星幣(約23萬美元),該計畫主要為支持餐飲與零售等中小企業。自2025估稅年起,適用範圍將擴大至包括設計師與專業人士費用。

五、新加坡總理公署部長兼財政部第二部長與國家發展部第二部長英蘭妮(Indranee Thurai Rajah)表示,前揭兩項2讀法案旨在吸引高品質投資、確保稅收公平並與國際稅務發展保持一致。歐盟、英國、瑞士、日本、韓國、馬來西亞及香港等司法管轄區,已經實施或計畫實施BEPS 2.0計畫,因此新加坡需立法使該類稅款不外流。星國政府計畫將這些額外稅收進行再投資,以提升整體商業環境,例如:提高勞動力技能、培育創新生態系統,以及提供優質基礎設施與連通性。(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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