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告大摩求償21.5億元,質疑美國子行遭低賣

2019/09/24 08:37

MoneyDJ新聞 2019-09-24 08:37:12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永豐金控(2890)及其子公司永豐銀行昨(23)日公告,因其出售美國子行遠東銀行(FENB)有若干疑點,對出售專案小組負責人、前永豐銀總經理張晉源,以涉及違反金控法與銀行法特別背信罪提告,並對專案的財務顧問摩根士丹利提出民事求償訴訟,求償金額為6,928萬美元(約合21.5億元台幣)。張晉源因曾揭露永豐金「三寶案」弊案而被外界稱為「吹哨人」,吹哨者法令亦因他而來,現今永豐金提告張晉源,備受市場矚目。對此,張晉源則回應,這是永豐金對他揭發金融弊案的報復。

永豐銀表示,自201610月起,基於金管會民眾陳情來函及金控董事會要求,歷經近三年進行相關釐清及調查,於今年6月間經訴訟取得財務顧問公司摩根士丹利提供之郵件,並逐一檢視,發現當時專案負責人永豐銀前總經理張晉源,刻意隱匿實際出售資產之價值,涉有未有於董事會中充分揭露FENB高達6,928萬美元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備抵」及「備抵壞帳迴轉價值」等,合計約當21.5億元台幣,導致交易價格有被低估嚴重影響股東權益之情事。

永豐並指出,此案的財務顧問摩根士丹利受永豐銀委託,未善盡顧問職責及善良管理人應注意義務,導致公司及股東權益嚴重受損,因此提出民事訴訟,求償金額6,928萬美元,未來也將視案件發展對張晉源提起民事求償。

永豐金及永豐銀係於201678日召開臨時董事會通過處分子公司Sinopac Bancorp(簡稱SPB)100%股權予美國公司Cathay General Bancorp(簡稱Cathay)SPB100%持有FENB股權,處分金額3.53億美元。

永豐銀表示,調查後發現,張晉源在向臨時董事會報告FENB交易案時,未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備抵」5,728萬美元及「備抵壞帳迴轉價值」1,200萬美元列入出售資產之項目,而資料顯示,其向買家均有揭露該兩筆之價值,顯示其自始即知悉,卻刻意隱匿董事會。

此外,永豐銀進一步指出,張晉源在整個交易案中,竟要求專案小組違反公司規範,使用私人電郵處理本交易案,且不僅事後未告知公司,也拒絕提交相關檔案記錄;另明知Cathay已於2016630日召開董事會通過本交易案,卻聲稱買賣雙方必須要在201678日同日召開董事會通過此案,不顧當日為颱風放假日,處理程序顯有不合常規。

永豐銀表示,張晉源於2015年至2016年間負責處理本交易案,期間擔任永豐金財務長、永豐銀總經理及董事,具有金控法、銀行法及公司法所規定負責人之身分,為確保公司及股東的權益,於昨日以涉違反金控法、銀行法等,依法對張晉源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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