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富邦NASDAQ-100 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投資國內外之「富邦NASDAQ-100 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乙案,自105年8月10日申報生效。該基金之2檔子基金分別為「富邦NASDAQ-100單日正向兩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富邦NASDAQ-100單日反向一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新臺幣400億元整,保管機構均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該2檔子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新臺幣貳億元。
「富邦NASDAQ-100單日正向兩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追蹤「NASDAQ-100正向2倍指數」(NASDAQ-100 Double Leveraged Index)之績效表現為基金投資組合管理之目標,該基金為因應標的指數之正向倍數表現之複製策略所需,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曝險部位,應以每營業日持有期貨、選擇權之契約總市值或總(名目)價值之合計數,不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之正向之220%為限。
「富邦NASDAQ-100單日反向一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追蹤「NASDAQ-100反向1倍指數」(NASDAQ-100 1X short Index)之績效表現為基金投資組合管理之目標。為因應標的指數之反向一倍表現之複製策略所需,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曝險部位,應以每營業日持有期貨、選擇權之契約總市值或總(名目)價值之合計數,不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之反向之110%為限。
「富邦NASDAQ-100單日正向兩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富邦NASDAQ-100單日反向一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投資盈虧深受市場波動與複利效果影響,與傳統指數股票型基金不同,不適合長期持有,僅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所訂適格條件之投資人始得交易。
「富邦NASDAQ-100 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新臺幣400億元額度涉及資金之匯出入,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募集前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始得募集該基金。(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