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比例可調整,陸保監會擬修訂保險資金運用辦法

2014/01/14 09:43

精實新聞 2014-01-14 09:43:27 記者 余美慧 報導

大陸保監會13日發布通知表示,保監會可根據情況調整保險資金運用的投資比例;這意味著保監會在之前制定的保險資金大類資產配置比例上限的規定基礎上預留了靈活調整的機制,監管的靈活性加強。這已是保監會在兩個星期內推出的第三項新政。

大陸保監會發佈公告表示,為進一步推進保險資金運用體制的市場化改革,提高保險資金運用效率,保監會起草了《關於修改的決定(徵求意見稿)》,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4年2月10日。

大陸保監會曾在2013年9月發布《加強和改進保險資金運用比例監管的通知(徵求意見稿)》,規定保險資金投資權益類資產、不動產類資產、其他金融資產、境外投資的帳面餘額分別不高於保險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30%、30%、20%、15%,而流動性資產無總量控制。償付能力充足率低於120%的,投資上市權益類資產、非上市權益類資產的賬面餘額,分別不高於本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0%和10%。

中國經濟網引述權威人士認為,投資比例可調整,實際上是保監會實施保險資金大類資產監管,還權於市場的重要步驟,這也預示著保監會關於保險資金運用的市場化新政值得期待。

華爾街日報引述業內人士則表示,事實上,對於保險資金投資方向的具體比例在不高於上限的前提下一直可以酌情調整,而此次將該做法訴諸紙端,只是進一步明確監管靈活性的體現,對現實的險資投資沒有實質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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